什么是律师事务所
律师事务所是律师的执业机构,是依法设立,组织律师开展业务活动,具有独立财产并能承担民事责任的机构。
律师事务所可以由律师合伙设立、律师个人设立或者由国家出资设立。律师事务所应当依法开展业务活动,加强内部管理和对律师执业行为的监督,依法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律师事务所在组织上受司法行政机关和律师协会的监督和管理。
律师事务所的主要职责
- 接受当事人的委托,提供各种法律服务,如代理诉讼、仲裁、调解、非诉讼法律事务、法律咨询、法律顾问等;
- 根据需要,经司法部批准,可设立专业性的律师事务所,有条件的律师事务所可按专业分工的原则在内部设置若干业务组;
- 依法提供法律援助,为符合条件的当事人提供免费或者低收费的法律服务;
- 参与社会公益活动,宣传普及法律知识,维护社会公序良俗和社会稳定;
- 培养和管理本所的律师和其他工作人员,提高其业务水平和职业道德;
- 履行其他法定职责。
如何加入律师事务所
想要入职律师事务所,需要具备以下条件:
- 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 遵守宪法和法律;
- 具有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法学专业本科以上学历或者经国家教育行政部门批准举办的法学专业高等教育毕业,并取得相应学历证书;
- 参加并通过全国统一司法考试;
- 在司法行政机关指定的实习基地实习一年以上,并经实习基地出具实习证明;
- 无被判处刑罚或者被撤销政治权利、被开除公职或者被吊销执业证书等影响从事律师职业的情形;
- 有正当聘用关系或者与合伙制、个人独资制或者国家出资制的律师事务所签订合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