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协会电子催收规范

律师协会电子催收规范

什么是电子催收?

电子催收是指通过电话、短信、邮件、社交软件等电子通讯方式,向债务人或其联系人发送催款信息,提醒其履行还款义务的行为。电子催收是律师事务所为债权人提供的一种法律服务,旨在维护债权人的合法权益,促进债务人的信用意识,减少诉讼成本和时间。

为什么要制定电子催收规范?

随着互联网金融的发展,电子催收业务也日益增多,但同时也出现了一些不规范、不合法、不道德的电子催收行为,如频繁骚扰、恐吓威胁、泄露隐私、造谣诽谤、冒充公检法等,严重侵犯了债务人及相关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损害了律师行业的形象和信誉,影响了社会的和谐稳定。为了规范电子催收行为,保护债权人、债务人及相关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促进律师行业的健康发展,中国律师协会制定了《律师协会电子催收规范》(以下简称《规范》)。

《规范》的主要内容是什么?

《规范》共分为四章,分别是总则、电子催收业务管理、电子催收行为规范和监督惩戒。以下是《规范》的主要内容:

• 总则部分明确了《规范》的制定目的、适用范围、基本原则和法律责任。《规范》适用于律师事务所及其律师、律师助理、律师见习生等从事电子催收业务的人员,以及律师事务所委托的第三方机构及其人员。《规范》的基本原则是遵守法律法规、尊重人权、保护隐私、规范操作、自律监督。《规范》规定,违反《规范》的,应当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包括民事责任、行政责任、刑事责任和律师协会的纪律处分。

• 电子催收业务管理部分规定了律师事务所应当建立的电子催收业务管理制度,包括收结案制度、人员管理制度、信息管理制度、外包管理制度和投诉处理制度等。律师事务所应当按照《规范》的要求,完善内部管理机制,规范业务流程,加强人员培训,保护信息安全,审慎选择外包机构,及时处理投诉意见。

• 电子催收行为规范部分规定了律师事务所及其人员在进行电子催收时应当遵守的行为规范,包括催收对象、催收方式、催收时间、催收内容、催收证据等方面。《规范》明确了电子催收的正面清单和负面清单,即应当做和不应当做的事情。例如,电子催收应当以律师事务所的名义进行,不得以个人名义或其他机构名义进行;电子催收应当在合理的时间段内进行,不得在夜间或节假日进行;电子催收应当使用文明礼貌的语言,不得使用恐吓、威胁、辱骂、诽谤等语言;电子催收应当保护债务人及相关当事人的隐私,不得向无关人员透露债务人的负债、逾期、违约等信息;电子催收应当留存相关的证据,如录音、录像、短信、邮件等,不得篡改、删除、泄露相关证据。

• 监督惩戒部分规定了律师协会对电子催收业务的监督和惩戒机制,包括监督方式、监督内容、监督频次、监督结果、惩戒措施等。律师协会应当定期或不定期对律师事务所的电子催收业务进行监督检查,发现违反《规范》的行为,应当及时予以纠正,并根据情节轻重,给予警告、通报批评、暂停业务、取消业务资格等惩戒措施。

《规范》的意义和作用是什么?

《规范》是中国律师协会为规范电子催收行业,保护债权人、债务人及相关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促进律师行业的健康发展,制定的一项自律性规范。《规范》对电子催收业务的管理和行为进行了明确的规定,提高了电子催收的专业性和规范性,增强了电子催收的效率和效果,减少了电子催收的风险和纠纷,提升了律师行业的形象和信誉,有利于维护社会的和谐稳定。

给TA打赏
共{{data.count}}人
人已打赏
百科

盐亭县律师哪家好点

2023-12-22 21:00:49

百科

弥渡打官司律师推荐电话

2023-12-22 21:04:44

0 条回复 A文章作者 M管理员
    暂无讨论,说说你的看法吧